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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答疑

离婚时,东莞要账公司如何证明对方造假债

    来源:皖江债务    点击:1316

夫妻中的一方无视夫妻的爱,在离婚期间伪造虚假债务以侵占共同财产。对于这种离婚债务的现象,另一方应合理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如何证明虚假债务呢?如何预防?东莞要账公司请按照作者的想法回答您的问题。

A、 如何证明离婚中产生的虚假债务

假离婚债务是侵犯夫妻共同财产的众多手段中最令人震惊的一种。一旦在诉讼过程中发现债务是假的,法院一般会对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给予司法处罚。然而,在实践中,给予的处罚相对较少,主要是因为核实伪造相对困难,一般做法是不确定债务。请参见以下方面。

(1) 如果贷款不是用于家庭需要,则只能算作另一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

(2) 在诉讼中,如果只有借条,而债权人没有作证,借条一般不会被承认。

(3) 找到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解释债务形成的情况。大多数虚假债权人编造的理由是,对方为了公司的业务需要向对方借款,如果债务不用于股东资本,则不应由个人承担。

(4) 从借款时的错误来说明借款的虚假性,或者干脆不需要使用借款,达到不承认债务的目的。

第二,如何防止一方在离婚时伪造债务

伪造虚假债务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当然,法院有一定的诉讼规则,“伪造”并不那么容易成功。

目前,一种普遍的理论观点认为,法院在离婚案件中直接处理债务问题是不合适的。法院的惯例是

(1) 如果一方不承认债务,通常不会根据案情审理债务,而是建议债权人

(1)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承认债务,通常不会根据案情考虑债务,而是建议债权人单独提起诉讼。

(2) “伪造”要面对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面对婚姻法第47条规定的不参与后果,更少,甚至参与者还要承担伪证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因此,从上面可以看出,对方债务伪造问题是可以预防和解决的。以上是离婚伪造债务问题的答案。我希望你在阅读后能有更深入的了解,如果你仍然有任何疑问,或者一些更微妙的地方需要帮助,那么你可以咨询相关的东莞要账公司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