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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收账公司债务人多久内能主张债权

    来源:皖江债务    点击:1024

在深圳,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收账公司的债务人主张债权一般有以下几种时效情况:


一般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例如,如果债务合同约定了还款日期,在还款日期届满时,债权人未收到款项,此时债权人就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诉讼时效从该日起算三年。

分期履行债务的时效:当事人约定对同一笔债务分期履行的,给付某一笔债务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起算。

最长保护期限: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此外,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如果出现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如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催款,或者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等情形,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