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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要债公司讲解破产的公司债务该怎么清还

    来源:皖江债务    点击:1496

即使一家公司破产,也有必要清偿债务,但能否完全清偿则另当别论。公司破产必须依法进行破产清算,通知债权人。

A、 公司破产后的债务如何

公司财产破产后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权力:分别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通知、公司未完成业务的清算处理;支付所欠税款

深圳要债公司在清算期间,公司行使以下权力: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和宣布债权人,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偿业务,支付清算过程中所欠税款和产生的税款,解决索赔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

通知债权人的原因是,在清算后,公司的债务应得到偿付,并且为了确保债权人利益的实现,应通知债权人公司破产。要求收到信息的债权人积极主张其债权,要求公司根据债权人的债权解决债权。

公司将根据债权人的债权解决债权。

申请执行不足以清偿债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依法取得优先受偿权。

二、破产公司清算的法律依据

根据破产法第10条

深圳要债公司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不服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

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申请。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